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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离婚(婚姻法案例)

2023-01-23 21:16:18 来源: 用户: 

大家好,小霞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婚姻法离婚,婚姻法案例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一、《继承法》第十七条第5款: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

2、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3、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4、 从你所述情况看,乙立口头遗嘱时不存在危机情况,且他能够用书面或录音形式立遗嘱,所以乙的口头遗嘱无效。

5、 二、就你所说的情况看,乙的书面遗嘱中只说给保姆4万,而7万是其后面说的,并没有写在遗嘱中,根据上面的观点,故只有4万是对保姆的赠予。

6、 三、你没有说清楚,儿子为什么告保姆?他的诉讼请求是什么?请将问题补充完整,否则将无法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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