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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债权)

导读 大家好,小霞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债权转让,债权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1、从会计意义看,债权是单位未来收取款

大家好,小霞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债权转让,债权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从会计意义看,债权是单位未来收取款项的权利,包括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和应收补贴款告等。

2、2、根据标的物属性的不同,债权包括特定物之债、种类物之债。

3、3、根据债的主体双方人数,分为单一之债与多数人之债。

4、4、根据各方各自享有权利或承担义务及相互间关系,分为按份之债与连带之债。

5、按份之债是债的一方当事人为多数,各债务人只对自己分担的债务份额负清偿责任,债权人物权请求各债务人清偿全部债务。

6、5、根据债的标的有无选择性,分为简单之债与选择之债。

7、6、根据两个债之间的关系,分为主债与从债。

8、主债是从债存在的依据,从债的效力决定于主债的效力,主债消灭从债也随之消灭。

9、7、根据债务人的义务是提供财物还是提供劳务,分为财物之债与劳务之债。

10、在贷款、加工款、租金与交货、货物运输、技术服务六种债权标的形式中,对于贷款、加工款、租金,归之为金钱债权,都是直接以货币为内容的;对于后三种,称之为非金钱债权,不直接以金钱为内容,而是直接表现为一种行为、一种物或者智力成果。

11、8、根据发生原因及债的内容是否以当事人的意志决定,债权包括法定之债、意定之债。

12、法定之债包括侵权损害赔偿之债、不当得利之债、无因管理之债及缔约过失之债;意定之债主要是指合同之债。

13、扩展资料:债权的法律特征债权为财产上的请求权,不得通过限制债务人的人身来实施。

14、2、债权为相对权。

15、债的主体双方只能是特定的。

16、债权人只能向特定的债务人主张权利,不得向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个人主张权利。

17、3、债权具有相容性和平等性。

18、债权的相容性和平等性是指同一标的物上可以成立内容相同的数个债权,并且其相互间是平等的,在效力上不存在排他性和优先性。

19、4、债权为有期限权利,不得设定无期限债权。

20、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债权债权可因发生根据不同分为因合同发生的债权、因侵权行为发生的债权、因不当得利发生的债权以及因无因管理发生的债权等;因债权人的多少可分为单一债权和多数债权;因债权人之间的责任关系可分为按份债权和连带债权;因债履行选择性可分简单债权和选择债权。

21、债在法律上并不是只有借贷关系才会产生,法律上债的产生有四种原因:契约(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侵权行为,平常所说的借贷关系的债务,是产生于契约之中。

22、你所说的委托事项未办成依据合同索赔的权利,也是债权,该债权是基于合同(契约)产生的所以是契约(合同)之债。

23、债的消灭原因则有清偿、提存、抵销、免除等。

24、和物权不同的是,债权是一种典型的相对权,只在债权人和债务人间发生效力,原则上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债之关系不能对抗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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