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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

导读 关于到现在《宿迁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这个话题,相信很多小伙伴都是非常有兴趣了解的吧,因为这个话题也是近期非常火热的,那么既然现在大

关于到现在《宿迁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这个话题,相信很多小伙伴都是非常有兴趣了解的吧,因为这个话题也是近期非常火热的,那么既然现在大家都想要知道《宿迁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呢,小编也是到网上收集了一些与《宿迁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相关的信息,那么下面分享给大家一起了解下吧。

《宿迁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六十五条明确,物业管理区域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优先满足本区域内业主的停车需要。未出售或者未附赠的车位、车库,业主要求承租的,建设单位不得只售不租,每次出租的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三年。物业管理区域内应当设置一定数量的临时停车位,临时停车位不得出售、附赠或者出租。此外,还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依法配建的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用作停车位的,应当向全体业主开放,每次出租的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三年,不得将车位出售、附赠。其租赁所得的汽车停放费、租金,应当依照有关规定用于该防空工程设施的维护管理、停车管理必要支出,剩余部分纳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